目前的位置

医疗保险

更新日:2022年05月18日

日本的医疗保险根据全民参保制度运营,在日本居住的所有人都必须参加一种公共健康保险(医保)。

。具有在留资格并预计居住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必须参加下面所示的1~3的任一医保。参保后,医保运营机构给每一个参保人发“保険証(ほけんしょう)”(医保卡)。就医时,请在挂号处出示这个医保卡。凭此医保卡,针对保险机构认定的疾病、外伤需要由参保人当场承担的医疗费(含药物费、检查费),可以减轻。

健康保険証(見本)

(样本) 医保卡

1. “社会保険(しゃかいほけん)”(社会保险)

在企业、民间组织机构等工作的人士要参加的医保。

详情,请向自己所属单位的业务负责人咨询。

2. “国民健康)保険(こくみんけんこうほけん)”(国民健康保险)

未加入第1.项医保的人士要参加国民健康保险。

请在市政府办公厅1楼的“保険年金課”(保险年金课)办理参保手续。国民健康保险参保人都要缴纳

“国民健康保険料”(国民健康保险费)。请收到“納入通知書”(缴付通知)后按期缴付保险费。

如果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就会导致另外要承担滞交费等费用的情况,结果,要缴纳的保险费可能会比标准保险费还多。

3. “後期高齢者医療制度(こうきこうれいしゃいりょうせいど)”(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

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是75周岁以上者都要加入的医疗保险。

第1或第2项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必重新办加入手续。当地政府在参保人年满75周岁的时候把医保卡  邮寄给参保人。请收到“納入通知書”(缴付通知)后按期缴付保险费。

彦根市国民健康保险加入手续所需文件

1. (a) 只有离职的人一个人要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时候
健康保险资格丧失证明书、退职证明书及离职票之中的一种
(b) 作为被扶养人原来参加健康保险的人要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时候
健康保险资格丧失证明书(须表示丧失被扶养人身份的日期)
未提交所需文件者不可以办理加入手续。
2. 印章  ※ 报名人自己填表、签署的话,就不必带印章来。
3. 为办理手续来政府窗口的人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驾驶证、个人编号卡等附有面部照片的证件)
4. 可以证实个人编号的材料(个人编号卡、个人编号通知卡等)
5. 委托书(与报名人不在一个家庭的代理人替报名人办理手续的时候)
6. 若欲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险费,需要存折和已登记在银行的印章。

未达60周岁者,除国民健康保险以外,还须要一并办理国民年金加入手续。

自己参加的医疗保险从国民健康保险改换成其他医疗保险的时候,请一定提出资格丧失报告!

原来参加国民健康保险的人若有在工作单位加入了健康保险或者作为被扶养人加入了健康保险等变化,请立即向市政府保险年金课或者各支所、出张所提出国民健康保险资格丧失报告,并将国民健康保险医保卡返还给市政府。从国民健康保险改换成其他医疗保险之后,请不要使用国民健康保险医保卡。

为办理资格丧失手续需要的材料

  • 新加入的医疗保险的医保卡“健康保险证”
  • 国民健康保险医保卡“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
  • 存折・已登记在银行的印章(市政府若有必要退保险费就需要办理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