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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疗养费

更新日:2021年10月01日

“高額療養費(こうがくりょうようひ)”(高额疗养费)制度是针对超额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制度。公共健康保险的参保人因患病或   受伤而要支付医疗费而且其金额超过公共健保险制度所规定的参保人承担上限额度的时候,经过审批,   将由公共健康保险管理机构把超额部分返还给参保人。以1个月(每月1日至末日)作为1个结算单位,返还超额费用。

预计会发生高金额医疗费用的时候,可以提前向下面所示的医保手续窗口提出申请,领取 “限度額適用認定証(げんどがくてきようにんていしょう)”(限额适用认定证)。就医时向医院出示医保证与此证的话,医院可以提前适用高额疗养费制度, 将依不超额的条件计算医疗费,参保人可以减轻自己要承担的费用。

咨询

・国民健康保险或后期高龄者医疗的参保人 →
日语:0749-30-6112(彦根市政府保险年金课(医疗保险系))询问葡萄牙语、英语咨询(周二、五还有汉语口译服务): 0749-30-6113(人权政策课)

・在工作单位加入健康保险(「社会保险」)的参保人 → 请向工作单位的 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