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发布的应急避难级别含义有更改 『发出“避难指示”时必须避难!原“避难劝告”已经作废了!』
台风来袭、集中暴雨等造成水灾及泥沙灾害的时候,市政府及气象台发表与避难有关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按照紧急程度分5级,居民应采取的应急行动依等级不同而不同。
针对这些等级所代表的应急避难信息内容根据法律已加修改,自2021年5月20日起开始适用。
原来的“警戒等级3代表准备避难和老年人等开始避难”,已经更改为“警戒等级3代表老年人等要避难”。
市政府发布“警戒等级3 老年人等要避难”的预警信息时,老年人、残障者等在疏散避难时比别人多需要时间的人士要离开危险区域,尽速避险。
警戒等级4也有更改。警戒等级4原来包含两种信息内容,一则避难劝告,二则避难指示(紧急),但避难劝告已经作废,相当于警戒等级4的信息内容都统一为避难指示。
市政府发布“警戒等级4 避难指示”的时候,该对象地区的所有人要立刻离开危险区域,疏散避险。请记住,发布“警戒等级4 避难指示”的时候,所有人都要避难。
另外,市政府得知已经发生灾害或者掌握很可能会发生灾害的紧迫状况时,会在可能的范围内发布
“警戒等级5 紧急需要确保安全”。发布警戒等级5是指灾害情况已经发展到无法安全地避难,性命都面临
危险。警戒等级5并不是一定发布的。因此,请不要等到市政府发布“警戒等级5 紧急需要确保安全”的时候,“警戒等级4 避难指示”一发就请所有人务必立刻开始避难。
更新日: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