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位置

关于申请与日本境外居住亲属有关的扶养扣减等措施时有义务附加相关文件等之事

更新日:2023年09月05日

 

关于与日本境外居住亲属有关的扶养扣减、配偶扣减、残疾人扣减及配偶特别扣减措施,我国政府修改了有关规定,今后,在纳税义务人申请适用这些扣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提交或出示下面所示的 “亲属关系证明文件”与“汇款证明文件”。但是,在纳税义务人对应领取的年工薪总额进行年终调整的时候已经向源泉征收义务人提交或出示这些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并不包含在这个要求范围内。

另外,这些文件用外语写作的情况下,就需要附加日语译文。

 

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是指下面所示的第1或第2的任意一项文件,是可以证明日本    境外居住亲属的确是纳税义务人的亲属的文件。

  1. 日本政府或者地方公共团体所开具的日本户籍附页的复印件等文件,以及日本境外居住亲属的护照的复印件
  2. 外国政府或者外国的地方公共团体开具的文件(仅限于记载了该日本境外居住亲属姓名、出生日期以及住址或暂定住处的文件,例如,户籍誊本、出生证明、婚姻证明等)

 

汇款证明文件

“汇款证明文件”是指下面所示的第1或第2的任意一项文件,是可以证明纳税义务人当年依日本境外居住亲属每一个人对生活费或教育费的需要每次汇款的文件。

  1. 金融机构开具的文件(例如,境外汇款申请单抄本等)或其复印件。以这文件证明纳税义务人通过该金融机构进行的外汇交易向日本境外居住亲属汇款。
  2. 信用卡发行公司开具的利用明细表。但仅限于符合下面所列的所有条件。
  • 信用卡发行公司给纳税义务人的日本境外居住亲属发行的所谓“家族卡”的信用卡。
  • 纳税义务人同意他/她的日本境外居住亲属使用该信用卡购物时由纳税义务人自己支付其费用。

この記事に関するお問い合わせ先

企画振興部 人権政策課 多文化共生係

電話:0749-30-6113
ファックス:0749-24-8577

メールフォームからお問合せ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