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自动车税(指微型车税)

轻型汽车税是指针对排气量少于660cc的汽车和摩托车等课征的税金,由市政府负责征收。
市政府每年5月把标明当年应缴税额的“納税通知書”(缴税通知)邮寄给4月1日的注册车主。
车主要依通知内容按期一次缴清。否则,无法进行车检。
残疾人、智障者及精神病患者(精神障碍)可以申请轻型汽车税减免措施。请向“税務課”(税务课)咨询。
轻型汽车、摩托车等的车主有变更时(含转让,不问有代价或无代价)・车辆报废时・迁居时等, 有必要“税務課”(税务课)提出报告。报告方式依车辆的种类、大小不同而不同。若是离开日本不再回来,请务必提出报告。
咨询
日语:0749-30-6140(市民税系)
葡萄牙语、英语咨询(周二、五还有汉语口译服务): 0749-30-6113(人权政策课)







更新日: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