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将向居民税非课税家庭户发补助金
根据国家“为国民确保安心安全的生活并为实现国家的持续性成长而决定的综合经济对策”,将向令和6年度(2024年度)免缴居民税的每1户家庭发放1次性补助金3万日。该家庭户有18岁以下儿童的情况下,
对每1个儿童另外加算 2万日元(儿童津贴) 。

通知在这样的信封里。
信封里有下列文件材料
1. 宣传纸


通告 将向居民税非课税家庭户发补助金 (PDFファイル: 815.1KB)
2. 通知
通知有如下所示的三种(A,B,C),在您收到的信封中会有其中一种通知。
请一定拆开信封,查看信封中有哪一种通知。
A
补助金和津贴都直接支付到下面所示的账户。收到这件通知函者,原则上不需要办理提交申请表等手续。 但是,请首先一定细读下面所列的〈确认事项〉。如果符合第1.~3.项的内容,就有必要办理相关的手续。请在令和7年(2025年)3月4日(周二)下午4点45分以前跟彦根市呼叫中心联系。
<确认事项>
若是符合第1.~3.项的内容,有必要在2025年3月4日(周二)下午4点45分以前办理相关的手续。
1.不含在补助金可领取家庭户范围内
※若是发现申领人原来并未具备可领取条件而领取补助金的事实,市政府就要求可领取人立即退还补助金,还可能会追究诈骗罪。
・家庭成员中有人对令和6年度(2024年度)居民税均等比率部分被课征居民税。
・家庭中有个成员已被彦根市以外的地方政府认定为类似于这项补助金的补助金可领取人。
・家庭中有个成员根据两国间租税协定享受免缴税待遇。
・家庭全体成员都是被课征居民税的其他亲属等的被扶养人。
※ 扶养状况以2023年12月31日为准。例如,仅以被父母(课税)抚养的大学生(非课税)组成的单身家庭户、仅以被子女(课税)赡养的父母组成的家庭户(非课税)、2024年开始工作后不被父母(课税)抚养的就业青年的单身家庭户(非课税),这些都不含在这项补助金的可领取人范围内。请注意。不知自己是否被人扶养的情况下,请向家人等确认。
2.有意向拒绝领取这项补助金
3.有必要更改收款账户(※上面所示账户名义人的姓名与目前的姓名不同时也有必要提交变更报告。)
※关于这项补助金,市政府不给申领人另外邮寄发放通知函。烦请申领人依上面所示的补助金发放计划自己确认补助金是否已经发到指定的账户。
A:通告 将向居民税非课税家庭户发“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

通告 将向居民税非课税家庭户发“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 (PDFファイル: 1.1MB)
B
烦请细读以下的内容,确认您家庭是否符合可领取家庭户条件。若是符合条件,请填写附加于这份通知的附件【B2】低收入家庭户补助金“給付金給付要件確認書(請求書)”(发放条件确认书兼支付要求书),然后,将确认书、1.可证明收款账户信息的材料与2.户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令和7年(2025年)5月30日(周五)
以前寄回给本市 【在5月30日(周五)下午4点45分以前必到】。
若是期限内未收到这些材料,本市就视为您无意申请这项补助金。 请尽可能早点提交申请材料。
〈发放条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家庭才是补助金可领取家庭。
1.对令和6年度(2024年度)居民税均等比率部分,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未被课征。
2.家庭成员中无成员被彦根市以外的地方政府认定为类似于这项补助金的补助金可领取人。
3.家庭成员中无成员根据两国间租税协定享受免缴税的待遇。
4.不是仅以被课征居民税的其他人被扶养的亲属等组成的家庭户。
※扶养状况以2023年12月31日为准。例如,被父母(课税)抚养的大学生(非课税)的单身家庭户、子女(课税)赡养的父母家庭(非课税)、2024年开始工作后不被父母(课税)抚养的就业青年的单身家庭户(非课税),这些都不含在这项补助金的可领取人范围内。请注意。不知自己是否被人扶养的情况下,请向家人等确认。
※市政府将可能查看公簿等,以确认可领取资格。
※若是发现申领人原来并未具备可领取条件而领取补助金的事实,市政府就要求可领取人立即退还补助金,还可能会追究诈骗罪。
※关于这项补助金,市政府不给申领人另外邮寄发放通知函。烦请申领人依上面所示的补助金发放计划自己确认补助金是否已经发到指定的账户。
B:关于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发放条件确认书”

关于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发放条件确认书” (PDFファイル: 1.1MB)
B2: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发放条件确认书”(支付要求单)/委 托 书


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发放条件确认书”(支付要求单)/委 托 书 (PDFファイル: 1.2MB)
范例


C
烦请细读以下的内容,确认您家庭是否符合可领取家庭户条件。若是符合条件,请填写附加于这份通知的附件【C2】“低所得世帯支援給付金申請書(請求書)”(低收入家庭户补助金申请表(兼支付要求书)),然后,将该申请表与1.可证明收款账户信息的材料、2.户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令和6年度課税(非課税)証明書”(只有目前的住址与令和6年1月1日的住址不同的人士才需要提交这件证明),务必在令和7年(2025年)5月30日(周五)以前寄回给本市 【在5月30日(周五)下午4点45分以前必到】。
若是期限内未收到这些材料,本市就视为您无意申请这项补助金。 请尽可能早点提交申请材料。
〈发放条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家庭才是补助金可领取家庭。
若是发现申领人原来并未具备可领取条件而领取补助金的事实,市政府就要求可领取人立即退还补助金,还可能会追究诈骗罪。
1.对令和6年度(2024年度)居民税均等比率部分,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未被课征。
2.家庭成员中无成员被彦根市以外的地方政府认定为类似于这项补助金的补助金可领取人。
3.家庭成员中无成员根据两国间租税协定享受免缴税的待遇。
4.不是仅以被课征居民税的其他人被扶养的亲属等组成的家庭户。
※扶养状况以2023年12月31日为准。例如,被父母(课税)抚养的大学生(非课税)的单身家庭户、子女(课税)赡养的父母家庭(非课税)、2024年开始工作后不被父母(课税)抚养的就业青年的单身家庭户(非课税),这些都不含在这项补助金的可领取人范围内。请注意。不知自己是否被人扶养的情况下,请向家人等确认。
〈须要提交的材料〉
请将下面所示的材料用回邮信封寄给市政府。
(A)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申请书(兼支付要求单) 另纸C2
(B)可以证明收款账户信息的材料(复印件)
(C)户主自己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D)“令和6年度住民税課税(非課税)証明書” ※只有目前的住址与令和6年1月1日的住址不同的情况下才需要提交这件证明
※申领人要求市政府把这项补助金发放到非本人名义账户的状况下以及代理人替可领取人提交申请并领取补助金的状况下,另外须要提交委托书。详情,请向呼叫中心咨询。
※关于这项补助金,市政府不给申领人另外邮寄发放通知函。烦请申领人依上面所示的补助金发放计划自己确认补助金是否已经发到指定的账户。
C:为令和6年度居民税非课征家庭发放的补助金申请表

为令和6年度居民税非课征家庭发放的补助金申请表 (PDFファイル: 1.1MB)
C2: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申请书(兼支付要求单)


低收入家庭户支援补助金申请书(兼支付要求单) (PDFファイル: 1.2MB)
范例


3. 回信专用信封


请将申请书装入左边所示的信封中,以邮递方式发送。使用回信专用信封的时候,不必贴邮票。
请务必拆封,确认里面装有上面图像中的哪一种。
咨询
臨時特別給付金室 (仅可用日语接待)
电话 :0120-139-105
人権政策課 (可供翻译服务 葡萄牙语・英语(周一至周五)汉语(周二・五) ·越南语(毎周二・四・五)
电话:0749-30-6113
更新日:2025年02月20日